解除合同和終止合同有什么區別?
發布時間:
2023-04-21

  無故終止合同的,屬于合同違約的情形。首先,應當按照雙方約定的條款進行賠償。合同未約定的,可以按照實際損失進行賠償,包括履行合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如何無故終止合同?

  一、無故終止合同如何賠償

  1、無故終止合同的,屬于合同違約的情形。首先,應當按照雙方約定的條款進行賠償。合同未約定的,可以按照實際損失進行賠償,包括履行合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的違約責任。

  第五百八十四條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規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金額應當相當于違約造成的損失,包括履行合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約方訂立合同時可能造成的損失。

  二、解除合同和終止合同有什么區別?

  合同終止與終止有三個主要區別:

  1、合同終止是合同權利義務的終止,又稱合同的終止,是指合同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的情況而終止,合同的法律效力。合同終止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基于合同的債權債務關系被消滅的行為。合同終止的依據是符合法定或者事先約定的,合同終止的依據是一方或者雙方的意圖。

  2、合同法中的合同終止包括合同終止,表現為從屬關系。合同終止可以代替合同終止,但合同終止不能代替合同終止。

  3、合同終止只使合同關系消除未來的效力,不具有追溯過去的效力,因為不能產生恢復原狀的法律后果:合同終止使合同關系消除過去的效力具有追溯過去的效力,因此履行的合同將產生恢復原狀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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