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未到期不能領取失業金。失業保險金是指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依法向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支付的基本生活費,是對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失去工資收入的臨時補償。合同到期后能拿到失業金嗎?
一、合同到期能領取失業金嗎?
1、合同未到期,不得領取失業救濟金。失業保險金是指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依法向合格失業人員支付的基本生活費,是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失去工資收入的臨時補償。根據有關規定,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失業登記,有求職要求的。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五條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ㄒ唬┯萌藛挝缓捅救嗽谑I前已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已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情況有哪些?
勞動合同終止的;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提供勞動條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強迫勞動的,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因用人單位扣除、拖欠工資或者未按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因用人單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或者集體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的,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因用人單位扣留身份、資格、資格等證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因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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