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約定的違約金與實際損失不同,因為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違約造成的損失賠償金額的計算方法。合同約定的違約金與實際損失不同怎么辦?
一、合同約定的違約金與實際損失不同怎么辦?
1.合同約定的違約金不同于實際損失,因為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違約造成的損失賠償金額的計算方法,因此當約定的違約金低于損失時,當事人可以要求增加;高于損失的,可以要求減少。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違約造成的損失賠償金額的計算方法。
違約金低于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要求增加;違約金過高造成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要求適當減少。
當事人遲延履行約定的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二、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怎么辦?
約定的違約金過高或過低的處理方法。
“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增加。違約金過高造成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適當減少。”也就是說,即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了違約金額或計算標準,如果標準與實際損失不同,也可以要求人民法院在訴訟過程中進行調整。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有其他問題可點擊下面的按鈕咨詢,或咨詢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