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知道員工懷孕辭退后,用人單位應與勞動者恢復勞動關系,勞動合同延續到哺乳期結束,除勞動者有法律規定的過錯行為外。用人單位堅持辭退的,應當支付經濟補償標準的兩倍。公司不知道員工懷孕辭退后如何處理?
一、公司不知道員工懷孕辭退后如何處理?
1.公司不知道員工懷孕辭退后,用人單位應與勞動者恢復勞動關系,勞動合同延續到哺乳期結束,除勞動者有法律規定的過錯行為外。用人單位堅持辭退的,應當支付經濟補償標準的兩倍。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二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的規定.第四十一條解除勞動合同的規定: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間;
(四)女職工懷孕.產期.哺乳期的。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六個月以下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支付賠償金。
二、辭退孕婦職工的條件是什么?
女職工在懷孕期間.產期.哺乳期間,用人單位不得按照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但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單位有權依法解除與孕婦職工的勞動關系: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或者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嚴重影響單位工作任務的完成,或者用人單位拒絕改正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用人單位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但如果不是上述情況,用人單位解雇哺乳期女職工,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額外的經濟補償等。
因此,用人單位不能隨意解雇哺乳期女職工。
女職工哺乳期間,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哺乳期間強行與女職工解除勞動合同是違反我國法律規定的。希望以上內容能對你有所幫助。如有其他問題,可點擊下面的按鈕咨詢或咨詢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