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證明自己不是本意愿離職?
發布時間:
2022-09-08

  非自愿辭職證明:公司未按勞動合同規定提供勞動保護或勞動條件.工資不足.加班費.公司不購買社保.不簽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法.法律法規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等。如何證明自己不是本意愿離職?


  一、如何證明自己不是本意愿離職?


  1.非自愿離職證明:公司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勞動條件.工資不足.加班費.公司不購買社保.不簽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法.損害勞動者權益的法律法規等。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在試用期內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勞動報酬未及時足額支付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法.損害勞動者權益的法律法規;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勞動合同無效;


  (六)法律.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行政法規規定。


  二、如何證明被騙簽離職


  證明被騙離職的方式:員工離職時可提供錄音.與雇主的視頻或聊天記錄證明辭職發生在他們被欺騙的情況下。根據法律規定,辭職需要雙方協商或由一方提出。我希望以上內容能對你有所幫助。如果您有其他問題,可以單擊下面的按鈕進行咨詢,或咨詢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