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不續簽繼續工作合同期滿后,勞動者仍在原用人單位工作,原用人單位人單位工作,原用人單位不表示異議的,視為雙方同意繼續按原條件履行勞動合同。關于如何確定勞動關系,如何在合同到期后繼續工作。
一.如何確定勞動關系
1.合同到期不續簽繼續工作合同期滿后,勞動者仍在原用人單位工作,原用人單位不表示異議的,視為雙方同意繼續按原條件履行勞動合同。
2.法律依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建立勞動關系的通知》第二條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在確定勞動關系時,可以參考以下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支付花名冊).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待招聘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用人單位負責舉證項目的有關憑證。
二.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是否公司必須賠償?
1.用人單位不愿續簽勞動合同的,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這種情況不再考慮合同條件,只要單位不愿續簽,就應支付經濟補償。
2.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改善原勞動條件,勞動者不愿簽字的,用人單位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3.用人單位降低原勞動條件,即使勞動者不愿續簽,用人單位也應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4.用人單位維持原勞動條件,勞動者不同意,要求改善原勞動條件的,用人單位無需支付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到期后,是否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即考慮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意愿,也考慮勞動合同的條件,嚴格區分上述四種情況,決定用人單位是否支付經濟補償。
綜上所述,勞動合同到期后,雙方將協商是否續簽。對于已續簽的合同,公司不會再續簽,需要對員工進行經濟補償。根據他們加入公司的年份,他們將在十年內支付十個月的工資。如果公司推卸賠償責任,員工可以攜帶勞動合同申請仲裁。希望以上內容能對你有所幫助。如有其他問題,可點擊下面的按鈕咨詢,或咨詢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