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合同糾紛仲裁后,不能再起訴嗎?
發布時間:
2022-08-02

  銷售合同糾紛仲裁后,不能提起訴訟,因為仲裁實行終審制度。當事人對仲裁結果不滿意的,可以申請撤銷仲裁裁決,但應當提供相應的證據,證明仲裁裁決確實有錯誤,否則不予受理。


  一、買賣合同糾紛仲裁后還能起訴嗎?


  仲裁后不能再起訴。當事人經調解仍不履行有關義務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但不能提出同樣的訴訟.事實依據.被告再次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根據中國法律的規定,在銷售合同糾紛中,如果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仲裁裁決結束時,如果認為該程序是非法的,可以向法院申請撤銷仲裁裁決。如果該程序不違法,則認為實體判決不合理,不能向法院起訴。但是,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仲裁裁決。合同發生爭議申請仲裁后,當事人可以申請仲裁。仲裁機構作出裁決后,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不得提起訴訟,但可以申請撤銷仲裁。


  二、買賣合同糾紛起訴書的內容是什么?


  向人民法院起訴銷售合同糾紛的,應當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交副本。起訴書作為原告主張的事實和理由的直接體現,必須載明以下事項:


  1.當事人的基本情況。當事人是公民的,應當記載其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和住所;當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記載其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職務;最好在起訴書中注明聯系方式,以確保法院能夠準確通知當事人及時參與訴訟。


  2.訴訟請求和事實依據。事實和理由部分可以清楚地說明上訴中的基本事實。語言應盡可能簡潔,并一般說明銷售合同糾紛的發生和被告承擔違約責任的法律依據。訴訟請求部分應當明確.具體來說,當提出多項訴訟請求時,應逐項列出。


  3.證據目錄和證據來源。證據可以在立案時提交,證據原件可以在法庭審理時提交,供法證。


  買賣合同仲裁后,不能提起訴訟。通過訴訟辦理買賣合同糾紛時,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訴狀。起訴狀的內容應當由當事人的基本情況組成,包括姓名、性別、年齡、國籍、職業、地址等。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提交證據的來源和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