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侵占罪數額較大的標準,也可以說是職務侵占罪的立案標準。根據法律規定,該犯罪數額較大的標準為5000-20000元。具體范圍由各省市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因此,一般來說,5000元以上的侵占金額構成職務侵占罪。
一、職務侵占認定金額標準是多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第一款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占單位財產,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沒收財產。從法律中可以看出,職務侵占罪在數額上,沒有明確規定。參照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解釋,規定了大額'5000-20000元'在金額巨大的情況下,以10萬元作為金額巨大的起點,不同地區的具體金額也會有所不同。發達地區的數量大約是10萬,一般為2-3年有期徒刑.上海法院規定的具體職業數額的量刑問題更為詳細.根據中國刑法典和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檢察院.上海市公安局.根據上海市司法局《關于辦理本市部分刑事案件標準的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標準》),該罪的量刑起點為:職務侵占金額1.5萬元以上不滿10萬元,屬于“數額較大”起點標準;職務侵占金額超過10萬元,屬于“數額巨大”起點標準。
二、什么是職務侵占罪?
1.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所謂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職和與職務有關的便利條件。職權是指我的職務.職位范圍內的權力和與職位相關的便利條件,是指利用自己的權力或地位所形成的便利條件,雖然不直接利用職位或職位的權力,或通過其他人員利用職位或地位的便利條件。利用職務之便包括:(1)利用自己的主管.分管.經手.決定、處理和處理某些事項的權力;(2)依靠.用自己的權力去指揮.影響下屬或使用其他人員的職位.(3)依靠與崗位有關的權限;.憑借權限.地位控制.控制其他人員,或利用自己的權力,如單位領導使用轉移分配.處置單位財產的權力;出納使用手動財產.管理金錢和金錢的權利;一般職工使用單位臨時將財產,如房屋交給自己使用.保管權利等。至于不利用工作的便利,只利用工作的便利,比如熟悉環境.易混入現場.容易接近目標等,即使取得了財產,也不構成犯罪,構成犯罪的,也應以盜竊罪論處。
2.有侵占行為
本單位的財產,是指本單位依法占有的全部財產,包括本單位以自己的名義擁有或者不以自己的名義擁有的全部財產.無形財產權和債權。它的具體形式是建筑.設備.庫存商品.現金.專利.商標等。所謂非法占有為己有,是指利用貪污.竊取.詐騙等各種手段將單位財產轉化為私有財產,包括將合法持有的單位財產視為自己的財產.使用.收藏就是把持有變成所有的行為,比如把你占有的單位的房子變成所有的行為。.設備等財產謊稱為自有,以標價出售;將所在單位的房屋轉讓登記為自己的所有權;或者隱藏物品,謊稱被盜.遺失.損壞等,包括先不占有單位財產,但利用職務之便騙取.竊取.侵吞.私分轉化為私有行為。無論是先持有,轉為自己擁有,還是先不持有,而是采取挪用.竊取.騙取方法轉化為自有,只要本質上是為了非法占有的目的,利用職務之便來表達這種非法占有的意圖,達到大量的標準,就可以構成犯罪。
3.達到大量的程度
如果只有非法侵占公司.企業和其他單位單位的財產行為不符合大額標準,則不能構成本罪。至于大額起點,是指侵占公司.5000元至1萬元以上的企業等單位財產。
綜上所述,職務侵占是指依靠職務的便利為自己謀取利益的手段。職務侵占的后果非常嚴重,其嚴重程度可以大也可以小。因此,其法律處罰程度也不同,一般根據數額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