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合同撤銷的五種情形是什么?合同無效或被撤銷后的法律后果
發布時間:
2022-07-25

  一、民法典合同撤銷的五種情形是什么?


  1.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重大誤解是指行為人因行為的性質.對方當事人.標的物品種.質量.對規范和數量的錯誤理解,使行為的后果與自己的意思相反,造成更大的損失。


  2.因明顯不公平而訂立的合同。明顯不公平是指一方在緊迫或缺乏經驗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如果履行對其不利。


  3.因欺詐而訂立的合同。欺詐是指一方故意告知另一方虛假情況或故意隱瞞虛假情況,誘使另一方表達錯誤意圖的行為。


  4.因脅迫而訂立的合同。脅迫是指因他人的威脅和脅迫而陷入恐懼而產生的不真實意義的行為。


  5.因利用他人的危險而訂立的合同。利用他人的危險,是指行為人利用對方的迫切需要或危險情況,強迫他違背初衷,接受非常不利的條件。


  二、合同無效或被撤銷后的法律后果


  (一)無效或可撤銷的合同在被認定無效或被撤銷后,從一開始就沒有法律約束力。


  (二)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有效性,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三)合同無效.如果被撤銷或終止,則不會影響合同中關于解決爭議方法的獨立條款的有效性,例如管轄權.法律適用的條款屬于爭議方法的條款。


  (4)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后,應當返還因合同取得的財產;不能返還或者不需要返還的,給予折扣賠償。過錯方應當賠償對方的損失。雙方均有過錯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雙方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方的利益,因此取得的財產應當歸國家所有或者歸集體所有.第三人。


  已簽訂的合同,法院將根據當事人的主張對合同的效力進行審查。經審查,合同確實可以撤銷的,法院將依法作出撤銷合同的判決。根據法律規定,如果因重大誤解或合同明顯不公平而簽訂合同,合同一方可以申請解除合同。一方有權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