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發生糾紛如何解決?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發布時間:
2022-10-14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發生爭議,應當按照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由指定機構進行仲裁,未解決的,可以依法向轄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發生糾紛如何解決?


  一、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發生糾紛如何解決?


  1、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發生糾紛時,應按平等互利進行.協商一致的原則應當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由指定機構仲裁,未解決的,可以依法向轄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法律依據:


  《仲裁法》第二條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糾紛,適宜調解的,先行調解,但當事人拒絕調解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1、工程范圍,主要包括工程名稱及地點,建筑物的棟數、結構、層數、面積等;


  2、建設工期,即施工人完成施工工程的時間或期限;


  3、中間交工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間;


  4、工程質量,即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合同規定的技術標準和適用建設工程.安全.經濟.美觀等特征要求的總和。實踐中,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和《技術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確定施工工程的質量;


  5、工程造價,即建筑安裝某項工程所花費的全部投資。通常包括建筑安裝施工過程中的直接成本、間接成本和獨立成本;


  6、技術資料交付時間。提供技術資料是履行施工合同的基礎和前提。施工單位必須按時提供,以確保施工合同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順利進行;


  7、材料和設備的供應責任;


  8、撥款和結算。工程價款的支付一般分為預付款、工程進度款、竣工結算款和保修扣留金。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基本建設工程價款結算辦法》是雙方約定撥款結算條款的依據;


  9、竣工驗收,包括隱蔽工程竣工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10、質量保修范圍和質量保證期;


  11、雙方相互協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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