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未提前30天通知,補償多少?
發布時間:
2023-01-19

一、關于勞動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續簽的經濟補償問題

為了讓大家更好地理解,工作糾紛律師把涉及到的法律條款和各類情形以白話的形式為大家列舉出來:

1勞動合同期滿后,用人單位單方面不想續簽,是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n)。

2勞動者已經滿足了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條件,并且已經要求和公司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遭到了用人單位的拒絕,這時用人單位是要支付賠償金的(2n)。

3如果單位降低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不想續簽的,則單位要支付經濟補償(n)。

4如果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不想續簽,則單位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

5勞動者達到了法定退休年齡,此時勞動合同期滿后,單位是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

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未提前30天通知,補償多少?

關于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方法,很多答主已經介紹的非常詳細了,在這里我們不過多贅述。只是提醒大家,在法律上,勞動者能拿到的最高的賠償標準就是2n,沒有2n+1這樣的賠償,當然用人單位愿意多給那就另當別論了。

二、是否需要提前一個月通知

事實上,從《勞動法》 、《勞動合同法》中可以看出,勞動合同期滿后,用人單位如果不想續簽的,除了支付經濟補償外,是不需要提前一個月通知的,因此也不用額外支付一個月的工資。

但是,不同的地區也會有各自的地方性法規。如果大家所在的地區有條例規定了用人單位需要在勞動合同期滿前一個月通知勞動者不續簽,那么這種情況下,單位沒有提前通知,那么大家是可以主張n+1的經濟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