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計算單位違法解除勞動關系應支付的經濟補償金?
發布時間:
2023-06-06

  一、如果沒有簽訂合同而被解雇,是否有賠償?


  根據法律規定,如果雇主與雇員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且雇主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雇主必須按照法律規定向雇員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未按法律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雇主還必須支付額外的經濟補償金。


  1、如果雇主違法解除勞動關系,那么雇員有權要求獲得賠償。


  2、只要單位解雇員工的理由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就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賠償。


  3、若在賠償方面與單位無法達成共識,可在被解雇后的一年內申請勞動仲裁,提起訴訟。


  因此,如果雇主非法解除勞動關系,勞動者有權要求經濟補償。如果雇主合法解除勞動關系,則通常不支付經濟補償。但是,如果雇主沒有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違反了法律規定,就可以追究雇主的責任。


  如果沒有簽訂合同而被辭退,是否有賠償?


  二、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該如何進行賠償?


  如果用人單位在雇傭工人一個月以上但少于一年的時間內,未與工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82條的規定,用人單位必須支付工人每月兩倍的工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五條的規定,在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開始工作的一個月內,如果勞動者未與用人單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且用人單位已經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則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無需支付經濟補償給勞動者,但是用人單位必須根據法律支付勞動者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


  三、如何計算單位違法解除勞動關系應支付的經濟補償金?


  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經濟補償將按照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進行支付。對于工作滿六個月以上但不滿一年的情況,將按照一年的標準計算支付金額。而對于工作不滿六個月的情況,將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具體的支付標準如下所示:


  1、計算工齡標準如下:根據員工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每工作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不滿一年但超過六個月的按一年計算;不足六個月的則支付半個月工資的補償。


  2、不再規定補償的年限為12年。


  3、工資計算基數是指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前的12個月內,勞動者應得工資的平均值。所涉及的工資通常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


  根據上述情況可以得出結論,若用人單位未與職工簽訂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而又突然對職工進行辭退,將對職工造成一定損失。此時,職工有可能獲得雙倍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