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離婚取決于你的婚姻登記機關。在中國,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關于涉外離婚是否需要兩個國家離婚的問題,下面由小編為您詳細解答。
一、涉外離婚需要兩個國家離婚嗎?
1、涉外離婚取決于你的婚姻登記機關。在中國,男女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2、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應當共同到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在中國大陸自愿離婚的,大陸居民自愿與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大陸離婚的,男女應當共同到大陸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內地居民辦理離婚登記的,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雙方簽訂的離婚協議。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明材料外,還應當出具有效的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有效的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明。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圖,并就子女撫養、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協議。
二、關于選擇涉外協議離婚方式離婚需要注意的問題
1、夫妻雙方能否協商離婚,包括對子女、財產、債務達成協議的,可以選擇調解離婚或者登記離婚。考慮到涉外協議離婚,還應考慮各國或地區是否建立登記離婚制度,即行政離婚制度。有些國家只能通過訴訟離婚,如德國、英國、法國、荷蘭,包括香港,只能通過訴訟離婚。日本、葡萄牙、羅馬尼亞、古巴、海地、墨西哥、臺灣、臺灣等一些國家或地區同時采取訴訟離婚和行政登記離婚。即使在某些國家和地區允許使用行政程序登記離婚,也有一定的限制。一般來說,通過登記,雙方需要親自到場。對于內地居民與香港、澳門、臺灣、臺灣的婚姻,雙方必須親自到場才能辦理離婚協議。當事人不在場,委托他人通過協議登記再婚的,只能是雙方在國外留學生或者在國外工作,或者夫妻雙方都住在國外的華僑(只有當居住機關不接受離婚的情況下),才能委托律師在原結婚登記地辦理離婚登記。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有其他問題可咨詢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