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銷債權人可以在法院受理破產通知后30日內申報債權,逾期未申報的,視為自動放棄債權申報。但是,企業已經清算或者注銷登記的,債權人不能再申報。如何申報公司注銷的債權?
一、公司注銷如何申報債權?
1、公司注銷債權人可以在法院受理破產通知后30日內申報債權,逾期未申報的,視為自動放棄債權申報。但是,企業已經清算或者注銷登記的,債權人不能再申報;
2、公司因法定原因解散的,應當自解散原因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設立清算組,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在報紙上公告;
3、債權人申報債權的,應當說明債權數額和財產擔保,并提交有關證明材料。人民法院應當指派專人登記申報的債權。申報的債權,經債權人會議審查確認后方可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四十四條
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時,對債務人享有債權的債權人,依照本法規定的程序行使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四十五條
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應當確定債權人申報債權的期限。債權申報期限自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公告之日起計算,最短不少于30天,最長不超過3個月。
二、公司破產注銷財產清算請律師有什么用?
1、律師審查破產企業的債權;
2、破產企業對外債權的審查;
3、破產企業財產產權定義;
4、律師界定破產企業投資的權益比例和股權比例;
5、律師可以代理破產企業起訴和應訴;
6、負責財產所有人行使取回權的審計;
7、負責審核破產企業簽訂并正在履行的合同,并決定是否繼續履行。
三、企業注銷清算程序是什么?
1、成立清算組,并辦理備案;
2、通知、公告債權人;債權申報登記;
3、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制定清算方案,報股東大會或法院確認;
4、實施清算方案,分配財產;
5、編制清算報告,報告確認。
[溫馨提示]:債權人申報債權的,應當說明債權的數額和財產擔保,并提交有關證明材料。人民法院應當指派專人登記申報的債權。申報的債權必須經債權人會議審查確認。如有其他相關問題,請聯系相關專業律師進行詳細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