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企業對外債權的清算程序和步驟由清算組會計師審計并編制成冊。通過與破產企業法定代表人或知情人的談話,了解每個應收賬款的形成過程和證據,起草破產企業對外債權確認報告,提交法院,核定已知債務人的金額,列出清單,并向法院申請《償還財務通知書》。向債務人發送《償還財務通知書》。破產企業對外債權清算的程序和步驟是什么?
一、破產企業對外債權清算的程序和步驟是什么?
1、清算組會計師對破產企業的應收賬款進行審計,并編制成冊。
2、通過與破產企業法定代表人或知情人的談話,了解每個應收賬款的形成過程和證據,
3、起草破產企業對外債權確認報告,提交法院,
4、對已知債務人,核定金額,列出清單,并向法院申請《償還財務通知書》。向債務人發送《償還財務通知書》。
二、設立破產企業對外債權需要滿足下列要求
1、破產企業與其他民事主體之間必須有真實有效的債權債務關系,破產企業處于債權人的法律主體地位。這是破產企業對外債權的法律要求。
2、破產企業與其他民事主體有實際的經濟往來。破產企業作為債權人,曾向債務人提供一定價值的商品或服務。這是破產企業對外債權的事實要素。
3、破產企業有效地掌握了債務人未履行相應義務的客觀證據,足以證明破產企業對債務人享有真正的債權。這是破產企業對外債權的實質性要求。
只有同時滿足上述三個基本要素的債權,才能真正滿足破產企業對外債權的內涵。
3、破產企業對外債權追償的程序和步驟:
(一)核實債務人的基本情況、登記地址、聯系方式、經營狀況等。
(2)向法院提出申請,向債務人提出申請。
(3)與債務人談判債務償還情況等。
綜上所述,破產企業對外債權的清算程序和步驟是法律明確規定的,不能出錯。企業破產清算時,要明確對外債權,才能進入破產清算程序。如對企業破產清算有疑問,歡迎咨詢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