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質押屬于債務業務嗎?
發布時間:
2023-01-18

  股權質押屬于債務業務。債務業務是指通過吸收和借貸籌集資金的活動。股權質押是指質押人以其股權為質押標的物設立的質押,以吸收資金,當然屬于債務業務。股權質押是什么業務?


  一.什么是股權質押業務


  1.股權質押屬于債務業務。債務業務是指通過吸收和借貸籌集資金的活動。股權質押是指質押人以其股權為質押標的物設立的質押,以吸收資金,當然屬于債務業務。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條規定,基金份額為基金.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基金份額.股權出質后,不得轉讓,但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出質人轉讓基金份額.股權所得的價款,應當提前向質權人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二.在什么情況下,質押抵押權不能優先


  如果先建立質權或抵押權,再建立留置權,那么留置權是最優先的。然后看抵押權是否登記。如果登記,抵押權優先于質權,但質權優先,無論抵押權是否登記,質權優先。


  如果先建立留置權,則取決于誰建立了質權或抵押權。如果動產所有人在鉤時設立了質權抵押權,則留置權優先。如果留置權人設立了質權和抵押權,則質權和抵押權優先于留置權。


  動產抵押擔保的主要債權是抵押物的價格。標的物交付后十日內辦理抵押登記的,抵押權人優先于抵押物買受人的其他擔保權人,但留置權人除外。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有其他問題,可點擊下面的按鈕咨詢或咨詢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