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程款糾紛需要準備哪些證據?
發布時間:
2023-01-03

  拖欠工程款糾紛需要準備的證據有:雙方的工商登記資料;招標文件.中標通知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在施工過程中增加或減少工程量的補充合同;.決算報告.支付工程款的支付憑證;工程驗收.結算憑證.質量檢驗報告等。關于拖欠工程款糾紛需要準備哪些證據?


  一.拖欠工程款糾紛需要準備哪些證據?


  拖欠工程款糾紛需要準備的證據有:雙方的工商登記資料;招標文件.中標通知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在施工過程中增加或減少工程量的補充合同;.決算報告.支付工程款的支付憑證;工程驗收.結算憑證.質量檢驗報告等。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六條規定,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證書;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記錄。


  為了確定事實,證據必須核實屬實。


  第六十七條


  當事人有責任提供證據提出自己的意見。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無法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對證據進行客觀審查驗證。


  二.如何解決拖欠工程款?


  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甲方按約定支付工程款。


  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或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在提起訴訟時,最好申請財產保全,查封甲方帳戶及其它財產。


  起訴時間一般需要三到六個月,但起訴是乙方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唯一有效途徑。


  《民事訴訟法》


  第122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益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是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的管轄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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