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無效的處理方法:過錯方應對對方承擔相應的損失賠償責任。損失不能確認的,人民法院可以結合雙方的過錯程度.判斷過錯與損失之間的因果關系等因素。如何處理無效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一.如何處理無效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1.無效施工合同的處理:過錯方應對對方承擔相應的損失賠償責任。損失不能確認的,人民法院可以結合雙方的過錯程度.判斷過錯與損失之間的因果關系等因素。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條規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一方要求對方賠償損失的,應當賠償對方的過錯.損失大小.舉證責任是過錯與損失之間的因果關系。
如果無法確定損失的大小,一方要求參照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建設工期.如果損失由工程價款的支付時間決定,人民法院可以結合雙方的過錯程度.判斷過錯與損失之間的因果關系等因素。
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的情況有哪些?
1.合同主體不合格的,視為無效。建筑事關重大,甚至與公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有關。
2.違法招標.投標訂立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或者建設工程必須招標但不招標或者其他中標無效的,視為無效合同。在招標方面,這一點在處理此類案件時很容易被忽視。目前,并非所有建設項目都需要招標,因此雙方簽訂了施工合同。如果忽略招標環節,很容易出現合同效力的錯誤識別。
違法分包.分包施工合同視為無效合同。禁止肢解和承包建筑工程。我希望以上能對你有所幫助。如果您有其他問題,可以點擊下面的按鈕進行咨詢或咨詢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