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不抵債不清算破產是可以的。資不抵債不清算破產可以嗎?
一.資不抵債不清算破產是否可以
1.資不抵債不清算破產是可以的。
2.法律依據:《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一條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其破產原因:
(1)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
(2)清償能力明顯不足。有關當事人主張債務人務連帶責任人未喪失清償能力為由主張債務人不破產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公司資不抵債如何清算破產?
成立清算組的法院應當自債務企業破產之日起15日內成立清算組,接管破產企業。清算組由法院從公司主管部門負責.政府有關部門和專業人員也可以聘請中國注冊會計師和律師。清算組負責保管破產財產.清理.估價.處理和分配。清算組應當對人民法院負責并報告工作,并接受法院的監督。根據《中國公司法》,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完成的業務;清理所欠稅款;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代表公司參加民事訴訟活動。
通知債權人申報債權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并在60日內至少在報紙上公告三次。第一次債權人會議的日期應當在公告和通知中規定。
債權人會議的所有債權人都是債權人會議的成員。第一次債權人會議由人民法院召開,應當在債權申請期滿后15日內召開。未來的債權人會議將在人民法院召開,也可以在清算組或者占無財產擔保債權總額的1/4以上的債權人要求時召開。希望以上內容能對你有所幫助。如有其他問題,可點擊下面的按鈕咨詢或咨詢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