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訓機構誘導學生簽訂貸款協議是否有效?
發布時間:
2022-11-24

  教育培訓機構是否有效誘導學生簽訂貸款協議?培訓機構未取得教育培訓資格許可證,違反法律規定的,所涉及的教育培訓合同無效,培訓協議無效.貸款協議被撤銷后,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教育培訓機構誘導學生簽訂貸款協議是否有效?


  一.誘導學生簽訂貸款協議有效嗎?


  培訓機構對經教育培訓資格許可,違反法律規定的,相關教育培訓合同無效;培訓機構假借的,“助學貸款”通過虛構事實命名.隱瞞真相的方式誘導和宣傳大學生,使學生陷入錯誤的理解,與在線貸款平臺簽訂貸款協議,培訓機構的行為構成欺詐,被欺詐方有權要求有關機關撤銷該協議。培訓協議無效.貸款協議被撤銷后,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條第三人實施欺詐行為,使一方違反真實意思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另一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欺詐行為的,詐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撤銷。


  二.如何處理教育機構欺詐消費者


  1.自行協商。消費者權益受到侵害時,消費者要想維護合法權益,可以通過與經營者協商解決矛盾糾紛,依法維護合法權益,要求經營者承擔應有的賠償責任。


  2.達成和解。當消費者權益受到侵害時,如果與經營者坐下,我們幾乎談論權利保護和賠償,雙方可以達成和解協議,解決雙方的矛盾。


  3.向消協.教育當局投訴。當消費者權益受到侵犯時,消費者可以選擇向消費者協會投訴和曝光這些侵權行為,使這些違法行為無處藏身,規范經營者的行為。


  4.消費者協會調解。當消費者權益受到侵犯時,消費者向消費者權益保護協會投訴后,可以要求消費者權益協會進行中央調解,第三方監管機構作為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調整者。


  5.申請仲裁。消費者權益受到侵害時,消費者和經營者未達成調解協議或者未和解的,可以向商業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由仲裁委員會通過法定仲裁程序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6.向法院起訴。消費者權益受到侵害時,消費者和經營者未就維權達成協議的,消費者可以向經營者所在地基層人民法院起訴,以司法手段維護其合法權益。


  三.如何解決消費者和經營者的消費者權益?


  (一)與經營者協商和解;


  (二)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設立的其他調解機構進行調解;


 ?。ㄈ┫蛴嘘P行政部門投訴;


  (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提出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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