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名股東不得直接向公司主張權利。主張權利應當通過著名股東。隱名股東受法律保護。當實際投資者與名義股東因投資權益所有權發生爭議時,法律將支持實際股東。隱名股東應當如實出資。隱名股東對公司的權利是什么?
一.隱名股東對公司的權利是什么?
1.隱名股東不得直接向公司主張權利。主張權利應當通過著名股東。隱名股東受法律保護。當實際投資者與名義股東因投資權益所有權發生爭議時,法律將支持實際股東。隱名股東應當如實出資。
2.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
第二十四條有限責任公司實際投資者與名義投資者簽訂合同,約定實際投資者出資,享有投資權益,以名義投資者為名義股東,實際投資者與名義股東對合同效力有爭議的,人民法院認定合同有效。
前款規定的實際投資者與名義股東因投資權益所有權發生爭議,實際投資者以實際履行出資義務為由向名義股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名義股東應當記錄在公司股東名冊中.公司登記機關以否認實際出資人權利為由登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未經公司其他股東半數以上同意,實際出資人要求公司變更股東.簽發出資證明.記錄在股東名冊中.人民法院不支持在公司章程中記載并辦理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
二.如何確認隱名股東的股權?
1.隱名股東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已實際出資或認繳出資。
公司股權的確認不能簡單機械地適用于股東名冊.工商登記材料等,要充分考慮實際投資者的權益,一般來說,誰實際出資,誰就有最終的股權。
2.有限責任公司半數以上其他股東明知實際出資人出資。
未經公司其他股東半數以上同意,實際出資人要求公司變更股東.簽發出資證明.記錄在股東名冊中.在公司章程中記載并辦理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換句話說,其他股東知道隱名股東存在,即默認同意隱名股東持有股權,應當認定隱名股東持有股權。
3.公司一直承認其作為實際股東行使權利。
4.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實際上,有些隱名股東不參與公司經營,完全由名義股東負責,有些則以自己的名義行使股東權利。隱名股東以自己的名義參與公司經營,實際行使股東權利,如參加股東大會、參與公司經營管理.公司的重大決策等。,而這種行使股東權利的行為已經得到了公司其他半數以上股東的同意和認可。希望以上內容能對你有所幫助。如有其他問題,可點擊下面的按鈕咨詢或咨詢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