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全部財產不足以抵債怎么辦?
發布時間:
2022-11-08

  在現實生活中,公司在經營過程中會借更多的債務。如果借款過多,公司可能無法償還債務。如果公司財產不足以償還債務,債權人的利益將受到損害。如何處理公司全部財產不足以償還債務?


  公司全部財產不足以抵債怎么辦?


  根據我國有關法律的規定,公司全部財產不足以償還債務的,屬于資不情形。公司可以申請破產,以公司全部資產清償債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二條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法的規定清償債務。


  企業法人有前款規定或者明顯喪失清償能力的,可以依照本法的規定進行重組。


  第七條債務人有本法第二條規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重組.和解或破產清算申請。


  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重組債務人或者破產清算。


  企業法人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依法負有清算責任的,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


  確定破產財產的范圍


  1.宣布破產企業管理的全部財產。包括破產企業的固定資產、流動資產和其他財產權益。破產企業為國有企業的,國家授予其經營管理的財產也屬于破產財產。


  2.破產企業在破產宣告后至破產程序終止前取得的財產,包括破產企業在內的財產,包括--


  (一)破產清算期間,破產企業債務人償還的債務;


  (2)企業破產收回的投資、合資企業的收益和權利;


  (三)人民法院因破產企業無效而追回的財產。


  3.破產企業應當行使的其他財產權。這是指破產企業在破產程序結束時行使請求權取得的財產。已作為擔保物的財產不屬于破產財產。擔保物是擔保債權人實現債權的物質擔保,債權人享有優先受償權。債務人不能履行的,擔保債權人有權取得擔保物,用于償還債務人的債務。未經擔保債權人同意,債務人不得轉讓擔保物.出租.抵押貸款等。因此,已作為擔保的財產不能作為破產財產。但是,當擔保價格大于擔保債務價格時,額外部分應包括在破產財產中。


  以上知識是對相關法律問題的回答。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公司全部財產不足以償還債務的,屬于資不抵債的情形。公司可以申請破產,以公司全部資產償還債務。如需法律幫助,歡迎讀者咨詢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