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保險的性質和特點是什么?
發布時間:
2022-11-01

  建設工程保險屬于財產保險和個人保險范疇。以工程承包合同價格或預算價格為保險金額,以重置基礎進行賠償,以建筑主體、工程材料、臨時建筑為保險標的,賠償整個工程建設過程中保險責任范圍內危險造成的物質損失和所列費用。建筑工程保險的性質和特點是什么?


  工程保險是業主和承包商轉移風險的重要手段。當保險范圍內的風險造成經濟損失時,業主和承包商可以向保險公司索賠,以獲得相應的賠償。一般包括以下保險類型:


  一是以工程本身為保險標的建設工程全部保險;


  二是以安裝工程為主體的工程項目作為安裝工程的保險標的;


  三是以危險作業職工的生命健康為保險標的意外傷害保險;


  四是以第三方生命健康和財產為保險標的的第三方責任險;


  五是以設計師、顧問(監理人)的設計、監理錯誤或員工工作疏漏給業主或承包商造成的損失為保險標的職業責任保險。


  建設工程保險的主要特點包括:


  (1)承保范圍廣。傳統的財產保險只承保物質目標,而建筑工程保險除承保物質目標外,還承保責任目標,并承保保險事故發生后的清理費用,為綜合保險。


  (2)被保險人范圍廣。被保險人可包括:業主或工程所有人;承保人或分包商;技術顧問等。


  (3)保險期限不同。傳統保險的保險期限一般為一年,期滿可續保;建筑保險的保險期限一般按工期計算,從工程開工到工程竣工。特別是對于大型項目,有些項目分期施工并交付使用,所以每個項目的期限有長有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