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工程合同糾紛訴訟,首先要確定管轄法院;二是委托律師寫好民事訴訟訴訟書(陳述個人信息).訴訟的原因.證據等。);然后是人民法院決定是否受理;最后是通知開庭。
一.如何訴訟工程合同糾紛?
工程合同糾紛可按以下程序進行:
1.根據法律或管轄協議確定管轄法院;
2.撰寫民事起訴書;
3.向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訴書及其副本;
4.人民法院受理后,符合起訴條件的,將立案。
訴訟是指國家審判機關,即人民法院,在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與下,依法解決訴訟糾紛的活動。
二.誰在工程合同糾紛中提供證據?
在合同糾紛案件中,主張合同關系成立生效的一方對合同訂立生效的事實承擔舉證責任;主張合同關系變更.解除.終止.撤銷方對引起合同關系變更的事實承擔舉證責任。
對履行合同有爭議的,由履行義務的當事人承擔舉證責任。
代理權發生爭議的,主張有代理權的當事人承擔舉證責任。
三.工程合同糾紛需要提交哪些證據?
1.建筑工程承包書面合同,包括修改承包合同的設計變更文件.洽談記錄.會議紀要和資料.圖表等。
2.開工日期.延期開工原因的證明材料。
3.工程價款支付方式.延期付款及其原因的證明材料。
4.材料供應方式.未按約定標準或期限提供材料或雙方協商變更材料的證明材料。
5.工程質量鑒定結論。
6.峻工報告.證明工作原因的證明材料。
7.君工驗收日期,未按期竣工驗收原因的證明材料。
8.工程結算方式。雙方簽證的決算報告或中國建設銀行批準的決算。
9.保修期內,發包人通知承包人維修范圍.時間和承包人拒絕維修,發包人委托他人維修費用的證明材料。
10.違約方的主要違約事實,以及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的證明材料。
工程合同糾紛訴訟主要是通過當事人申請.人民法院審查.受理.開庭宣判。在工程合同糾紛中,一般是在工程合同糾紛中。“誰主張誰舉證”也就是說,誰主張誰就應該提供相應的證據。工程合同糾紛提交的證據應當包括書面合同.開工證明材料和驗收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