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離婚財產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分割。離婚財產一般平等平等。夫妻離婚時,夫妻雙方可以同意分割共同財產;如何分割涉外離婚財產?
一.如何分割涉外離婚財產?
1.涉外離婚財產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分割。離婚財產一般平等平等。夫妻離婚時,夫妻可以協議分割共同財產;協議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分割。人民法院可以根據雙方的實際情況和財產數額照顧孩子.婦女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婦女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依法保護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
二.法定繼承子女如何分割財產
法定繼承子女分割財產的具體方式由繼承人協商;繼承人協商不成的,可以通過調解確定遺產分割;調解不成的,由人民法院通過訴訟程序確定。遺產分割主要有以下方式:
1.實物分割。
遺產分割可以采用實物分割的方式,不違反分割原則。適用于實物分割的遺產可以是可分割的或不可分割的。對于可分割的物體,可以作為整體實物分割。例如,對于食物,每個繼承人應該繼承的數量可以被劃分。但是,對于不可分割的物體,不能作為整體分割,只能作為個體分割,如電視.冰箱等。不可分割物不能作為實物分割的,應當采取折價補償的方法。
2.變價分割。
對于不適合實物分割的遺產,可以出售以換取價格,然后繼承人按照應得遺產份額的比例分割價格,取得與應得遺產份額相對應的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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