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履行方式如下:協商:.調解.仲裁.訴訟.申請支付令。債權人要求債務人支付金錢.有價證券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債權人與債務人無其他債務糾紛的;支付令可以送達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方式是什么?
一、履行債務的方式有哪些?
1.債務有以下履行方式:協商:.調解.仲裁.訴訟.申請支付令。
2.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二條
起訴條件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4)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的管轄范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起訴形式,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訴書,并按照被告人數提交副本。如果確實難以書寫起訴書,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錄,并通知對方。
二、債務提供哪些證據?
債權人應當提供的證據應當包括:
1.能夠證明與被告之間存在債權的證據材料。如合同。.借條.收據.欠條等;
2.債權人一方履行義務,被告逾期不履行義務的證據。如果錢在何日何地以何種方式交給被告,而被告到期后仍未歸還,最好提供債權.債務人無關的證明人;
3.如有擔保人或介紹人,必須提供擔保人或介紹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家庭住址,如單位擔保,必須提供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情況;
4.提供被告不履行義務原因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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