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全月無休猝死,公司需要承擔責任,因為員工全月無休違反勞動法規定,公司有過錯,需要對員工猝死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公司需要對員工全月無休猝死負責嗎?
一.員工全月無休下班猝死,公司需要承擔責任嗎?
1.員工全月無休下班猝死公司需要承擔責任。
2.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工作原因造成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最終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履行職責而遭受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職業病;
(五)因工作原因受傷或者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遭受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
(七)法律.行政法規應當認定為其他工傷情形。
二.員工猝死如何識別工傷?
員工猝死認定工傷,要求員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遇到疾病或事故,在48小時內死亡。認定工傷的,其近親屬可以從死亡職工的工傷保險基金中獲得喪葬補貼.支持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崗位上,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維護國家利益.在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共傷殘致殘,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書,用人單位舊傷復發。
員工有前款(1)項.第(二)項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三.如何認定工傷申請?
(一)用人單位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二)提交相關材料;
(三)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
(四)作出工傷鑒定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工傷鑒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職工所在單位。
員工全月無休猝死,雖然不發生在工作時間,但公司不安排員工休息時間是過錯行為,需要對員工猝死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我希望以上內容能對你有所幫助。如果您有其他問題,請點擊下面的按鈕或咨詢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