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員工在用人單位受傷如何處理?
發布時間:
2022-08-22

  勞務派遣員工在用人單位受傷,由用人單位送勞動者到醫療機構治療;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之日起.職業病鑒定之日起30日內申請工傷鑒定;如何處理勞務派遣員工在用人單位受傷?


  一、勞務派遣員工在用人單位受傷如何處理?


  1.勞務派遣員工在用人單位受傷,由用人單位送勞動者到醫療機構治療;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之日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申請工傷鑒定;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工傷職工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攜帶工傷鑒定決定書.勞動能力鑒定等材料申請工傷保險待遇。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職工發生事故或者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被診斷為.被認定為職業病的單位,應當自事故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自職業病鑒定之日起30日內,向區域社會保險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工傷鑒定。特殊情況下,經社會保險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可以適當延長申請期限。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申請工傷認定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發生之日或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一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社會保險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工傷鑒定。


  二、用人單位應當對勞務派遣員工履行哪些義務


  用人單位對勞務派遣員工履行的義務有:


  1.完成勞動任務。


  2.提高職業技能。


  3.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


  4.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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