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證明與單位存在勞動關系?
發布時間:
2023-01-31

  在當前經濟危機的情況下,公司不斷破產,即使沒有破產的公司也在掙扎,解雇和裁員成為公司老板的首選,如何維護其合法權益成為被解雇員工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如果員工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被解雇的員工自然可以自信地保護勞動權利;由于許多員工沒有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如何證明與爭議單位的勞動關系已成為勞動權利保護的前提。


  一、如何證明與單位存在勞動關系?


  1.根據我國有關部門的規定,用人單位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但有下列情形的,建立勞動關系。


  (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律法律法規.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2)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適用于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報酬勞動;


  (3)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一部分。


  2.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可以參考以下證明:


  (1)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支付花名冊).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2)用人單位向勞動者頒發的工作證;工作服;服務證;等能證明身份的證件;


  (3)用人單位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待招聘記錄;


  (4)考勤記錄;


  (5)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雖然上述規定上述(一).(三).(4)用人單位負責舉證項目的有關憑證,但許多單位在發生勞動爭議時不會真正嚴格履行法律義務,員工被解雇后很難進入公司收集這些證據。因此,員工應采取預防措施,平時注意收集和保存這些數據,只有掌握確鑿和充分的證據,才能在勞動權利保護中立于不敗之地。


  二、勞動關系的特點


  1.勞動是一種結合關系


  因為從勞動關系的主體來看,一方固定為勞動所有者和支出者,稱為勞動者;另一方固定為生產資料所有者和勞動用戶,稱為用人單位(或用人單位)。勞動關系的本質是強調勞動者將所有勞動力與用人單位的生產資料相結合。從用人單位的角度來看,這種結合關系是勞動力的使用,將勞動者提供的勞動力作為生產要素納入生產過程。在勞動關系中,勞動力總是作為生產要素而不是產品而存在。這是勞動關系不同于勞動關系的本質特征。后者所有勞動力往往作為勞動產品輸出,反映了銷售關系或加工合同關系。


  2.勞動組織關系的屬性


  勞動關系一旦形成,勞動關系的一方勞動者應當成為另一方用人單位的成員。因此,雖然雙方的勞動關系是基于平等和自愿的.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但勞動關系建立后,雙方在職責上有從屬關系。用人單位作為勞動用戶,應當安排勞動者與組織內的生產資料相結合;勞動者應當利用自身的勞動能力完成用人單位交給的生產任務,并遵守單位內部的規章制度。這種從屬勞動組織關系具有很強的從屬性,即成為從屬主體之間的指揮和服從管理關系。勞動關系的雙方都是無組織從屬的。


  3.勞動關系是人身關系


  由于勞動力的存在和支出不能與勞動者的人身分離,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供勞動力實際上是勞動者將其人身在一定程度上移交給用人單位,因此勞動關系本質上是一種人身關系。但由于勞動者轉讓勞動使用權換取生活資料,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工資等物質待遇。從這個意義上說,勞動關系也是一種以勞動交易為內容的財產關系。


  以上是證明勞動關系的知識。如有其他問題,歡迎咨詢專業律師,維護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