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運輸合同運輸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發布時間:
2022-08-08

  托運人的主要權利包括:要求承運人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安全運輸到約定地點;承運人將貨物交付給收貨人前,托運人可以要求承運人暫停運輸.返還貨物.變更到達地點或者將貨物交給其他收貨人,但由此給承運人造成的損失應當予以賠償。關于貨物運輸合同運輸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下面詳細回答。


  一、貨物運輸合同運輸當事人有什么權利義務?


  1.托運人的主要權利包括:要求承運人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安全運輸到約定的地點;托運人可以要求承運人在承運人將貨物交付給收貨人之前暫停運輸.返還貨物.變更到貨地點或將貨物交給其他收貨人,但由此給承運人造成的損失應予賠償。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三條:旅客.托運人或者收貨人應當支付票款或者運輸費。承運人未按照約定路線或者通常路線運輸增加票款或者運輸費用的,旅客應當支付票款或者運輸費用。.托運人或收貨人可以拒絕支付額外的票款或運輸費用。


  二、托運人有哪些權利義務?


  1.權利:要求承運人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安全運輸到約定地點;承運人將貨物交付收貨人前,托運人可以要求承運人暫停運輸.返還貨物.變更到達地點或將貨物交給其他收貨人,但由此給承運人造成的損失應予賠償;


  2.義務:如實申報貨運基本情況的義務;辦理相關手續的義務;包裝貨物的義務;支付運費和其他相關費用的義務;實際上,由于承運人和托運人的地位不同,他們可以享有不同的權利,當然他們需要履行不同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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