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工程承包人不能履行合同,拖欠農民工工資怎么辦?
發布時間:
2022-07-22

  根據中國有關法律的規定,如果建設單位將工程承包給承包人,則應簽訂工程承包合同,承包人一般雇用農民工進行施工。原工程承包人不能履行合同,拖欠農民工工資怎么辦?


  一、原工程承包人不能履行合同,拖欠農民工工資怎么辦?


  原承包人不能履行合同,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儲存的工資保證金支付,不足以支付全部工資的,由建設單位支付。


  二、相關法律規定


  《農民工工資保障條例》


  第二十三條建設單位應當有資金安排,以滿足建設需要。不符合建設所需資金安排的,不得開工建設工程;依法需要辦理施工許可證的,有關行業工程建設主管部門不得頒發施工許可證。


  政府投資項目所需資金,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位,不得由建設單位進行建設。


  第三十二條建設總承包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存入工資保證金,專門用于支付為承包工程提供勞動力的農民工拖欠工資。


  工資保證金實行差異化儲存辦法,對一定期限內未拖欠工資的單位實行減免措施,對拖欠工資的單位適當增加儲存比例。工資保證金可以用金融機構的擔保代替。


  由國務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工資保證金儲存比例、儲存形式、減免措施等具體辦法。


  第三十六條建設單位或者總承包單位將建設工程承包或者分包給不具備合法經營資格的個人或者單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建設單位或者總承包單位清償。


  建設單位允許其他單位和個人以建設單位的名義承包建設工程,導致農民工拖欠工資的,由建設單位清償。


  以上知識是對相關法律問題的回答。原承包人不能履行合同,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儲存的工資保證金支付,不足以支付全部工資的,由建設單位支付。如果你需要法律幫助,讀者可以咨詢,專業律師為你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