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減少施工方如何索賠?
發布時間:
2023-03-14

  我們知道工程施工有一定的程序,很多時候需要簽訂相關合同,對工程量也有規定,那么工程量減少施工方如何索賠呢?


  工程量減少施工方如何索賠?


  建設工程索賠通常是指合同當事人在履行工程合同過程中,因對方不履行或者未能正確履行合同或者因其他非自身因素造成經濟損失或者權利損害,通過合同規定的程序向對方提出經濟或者時間補償要求的行為。一般來說,工程量的減少不會導致施工方的損失,所以沒有辦法索賠。工程量的減少是否可以索賠,取決于合同中是否約定了工程量的波動比例。如果沒有或超過這個比例,可以要求索賠,因為發包人減少工程量已經構成違約,承包人的報價考慮了工程的整體數量和施工內容。因此,根據合同法,如果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以要求賠償。


  在現實生活中,如果工程量減少給承包人造成損失,承包人可以向發包人提出索賠,并按照合同約定的索賠程序提出索賠。工程內容發生變化或者工程量增減的,應當及時申請簽證并提出索賠。


  相關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條


  合同成立后,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無法預見的基本條件,不屬于商業風險的重大變化。繼續履行合同對當事人明顯不公平的,受不利影響的當事人可以再次與對方協商;在合理期限內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終止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應當根據公平原則,根據案件實際情況變更或者終止合同。


  通過介紹,我們可以了解到,如果按照規定的工程量減少,就是違約行為。如果我們不履行規定,我們可以索賠,法律上也有相關規定。如果您對以上內容有任何疑問,可以咨詢相關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