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采用訴訟保全條件
發布時間:
2022-07-15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是以被告人為媒介的兩種法律關系.兩起訴訟一起審理。因此,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不僅要正確執行刑法和刑事訴訟法,還要按照《民事訴訟法》和《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進行審理。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七條規定:“被害人因被告人的犯罪行為遭受物質損失的,有權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國家財產的,.集體財產遭受損失的,人民檢察院可以在提起公訴時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必要時,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財產。”


  但在審判實踐中經常遇到以下幾種情況:一是被告持有“要錢沒有.要命一條”抵觸情緒。二是被告人或家屬轉移.隱藏.變賣.揮霍可供執行人的財產。第三,被告人在刑事判決生效后進行監改造,限制人身自由,使民事賠償判決無法執行或難以執行。因此,在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審理中,及時采取訴訟保全措施,有利于刑事附帶民事案件民事賠償判決的順利執行,有效保護被害人的合法權益具有重要意義。


  1.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采用訴訟保全條件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從犯罪行為侵犯的對象分析,大致有兩種常見類型。一種是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民主權利,另一種是侵犯公私財產罪。這兩種類型是支付財產.履行某種行為的內容。


  2.審理刑事附帶民事案件,適用訴訟保全應注意的問題


  提出訴訟保全的當事人必須認真審查。刑事附帶民事原告(包括被害人或者死亡被害人的近親屬、無行為能力或者限制行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提出書面申請的,應當首先審查申請人提出的訴訟保全案件是否屬于法院管轄或者審理案件中的訴訟參與人。非訴訟參與人提出訴訟保全的,不予受理。其次,應當審查申請內容,請求訴訟保全。.數量.價格和地點。申請人口頭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記錄附件,并由申請人簽字或者蓋章。


  必須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刑事訴訟法》第十二條明確規定,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因此,人民法院只有經過審判,才能查明案件事實,判決被告是有罪還是無罪,從而確定被告是否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因此,完全有必要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當然,對事實很清楚.證據完全適用于簡單程序審理的刑事附帶民事案件,不需要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此外,擔保主要采用財產擔保的形式,提供擔保的財產金額應相當于請求保全的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