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專利權有哪些行為?
發布時間:
2023-02-14

  未經人民許可實施專利的,是侵犯專利權的行為。侵犯專利權有哪些行為?


  一.侵犯專利權有哪些行為?


  1.未經人民許可實施專利的,是侵犯專利權的行為。侵犯專利權的具體表現為:


  (一)未經專利權人許可,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和進口專利產品或者使用專利方法,以及使用專利方法.許諾銷售.按專利方法直接銷售進口產品;


  (2)假冒他人專利和假冒專利。也就是說,違反專利權人的意愿,通過廣告或者其他方式,欺騙他人獲得高額利潤,謊稱其非專利產品是利用專利技術制造的產品。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六十五條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專利,即侵犯專利權,引起爭議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或者請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專利管理部門處理侵權行為成立的,可以責令侵權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當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處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侵權人期滿不起訴止侵權的,專利管理部門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專利管理部門應當事人的請求,可以調解專利侵權賠償金額;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如何維權專利侵權


  1.專利侵權維權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維護其專利權。


  2.第一審專利糾紛案件,由省級專利糾紛審理.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地中級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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