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熱播劇《好好說話》吸引了很多人觀看,其中有一個情節很有意思,值得我們來探討一下。律師廖望受楊光母親委托要回房子,上門給主持人楊光送律師函,結果楊光把律師函撕掉了。
律師函其實是我們經常能聽到的一個詞,特別是當娛樂圈明星出面一些負面新聞后,當事人就會委托律師發布律師函。但是,很多人并不了解律師函有什么作用。
律師函它的本質是一種委托代理進行意思表示的法律行為,簡單一點說,就是當事人委托律師代為表達自己的觀點和想法,這也是律師函核心的法律關系。而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律師和受到律師函的一方之間,形成一種代為函告的法律關系。
而關于律師函到底有沒有用的問題,需要具體來討論。
律師函并不具有法律上的強制執行力。這也是律師函經常受到詬病的一點。它只能告訴對方自己的態度和想法,不像法院判決書那樣具有強制性。

然而,任何事物的存在都有其意義,律師函也是如此的,我們不能因為它不具有強制執行力就否定了它其他的作用。
現實中最常見的一個作用就是可以中斷訴訟時效。比如民事案件都有一定的訴訟時效,當事人如果超出訴訟時效后上訴,對方又提出了訴訟時效抗辯,那么此時維權基本上就沒戲了。但如果在訴訟時效快到期前向對方送達律師函,就可以中斷訴訟時效,重新計算。
除此之外,律師函還可以澄清事實、制止不法行為;履行法律告知義務;通知解除合同;更加便捷的追回債權。
舉個例子,兩家公司進行商貿交易,甲方購買乙方商品,但甲方沒有按照合同約定及時支付貨款。如果乙方直接通過訴訟的方式維權,將會消耗大量的時間、金錢。還有可能導致兩家公司反目成仇,造成客戶流失。而如果通過律師函向對方追繳欠款,此時既能向甲方指出問題的嚴重性,表達己方的態度;又能給對方一定的震懾,讓對方主動考慮拖欠貨款的不利后果,進而達到“先禮后兵”的目的。
另外,針對前面提到的電視劇《好好說話》中的情節,有些人會發出疑問,拒收律師函違法嗎?
答案是并不違法。但是拒收律師函往往也代表著自己拒絕履行相應義務的態度。那么如果對方最后真的選擇訴訟,那么自己就很有可能要承擔拒絕履行義務的不良法律后果。專業律師事務所北京浩云律師提醒大家,逃避不僅不能真正解決問題,還有可能將自己拖入泥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