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買房所有權到底歸誰所有?
發布時間:
2022-12-26

“借名買房”是指借名人借用名義人的名義購買房屋。日常生活中,出于各種原因借名買房屢見不鮮,因借名買房所購買的房屋所有權的歸屬問題也產生諸多的糾紛,那么借名買房所有權到底歸誰所有呢?借名買房后所購買的房屋已登記在名義人名下,借名人是否有權請求變更不動產權屬登記呢?

“借名買房”所購買的房屋歸借名人所有

1、司法實踐中,法院認為“借名買房”所購買的房屋歸借名人所有

我國除婚姻家庭法中對“借名買房”房屋歸屬問題有特別規定外,其他領域對處理該問題法律無明確規定。司法實踐中,法院認為借名買房所購買的房屋(包括商品房、福利房)歸借名人所有,但應當滿足兩個條件:

(1)借名人與名義人達成借名買房的合意

“借名買房的合意”指借名人和名義人約定:實際出資人借用名義人的名義,實際出資購買房屋,房屋所有權歸實際出資人所有。該合意既能將借名買房的事實固定下來,又能將借名人贈與名義人房屋、名義人借款買房等情形排除。雙方在借名買房時將達成的合意以協議或者合同的方式約定出來,形成紙質版的合同。

借名買房所有權到底歸誰所有?

(2)借名人實際出資購買房屋

借名買房的房屋歸實際購房、出資人所有,是基于民法中的自愿原則與公平原則。借名人和名義人達成借名買房合意后,如借名人實際支付了房款,就以出資行為履行了借名買房合同,房屋歸借名人所有符合公平原則。

以上兩點,借名人要取得房屋的所有權,達成借名買房合意與實際出資購買房屋兩個條件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