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后購買的房產離婚時如何進行分配?
發布時間:
2023-07-21

  對于婚后購房,如果是雙方父母為子女提供資助購房,并且產權登記在一人名下,則應按照各自父母出資份額進行分割。如果夫妻共同還貸款,則應根據雙方達成的協議進行分配,如果沒有達成協議,則應按照各自出資比例進行分割。如果發生離婚,該如何進行資產分配呢?


  一、在婚后購買的房產離婚時如何進行分配?


  1、關于婚后購房離婚問題的具體細節如下:


  (1)如果婚后購房是由雙方父母資助子女買房,產權登記將以一方的名義進行,并按照各自父母出資的比例進行分割。


  (2)如果夫妻共同還貸款,他們需要按照他們的約定來處理。如果沒有約定,那么按照他們的出資比例來分割。


  2、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87條規定,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應當根據雙方協議進行處理;如果協議達不成,人民法院應根據財產具體情況判決,遵循照顧子女、女方以及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對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按照法律規定予以保護。


  二、如果婚前購買的房產在離婚時要進行分割,應該如何處理?


  1、如果在結婚之前,丈夫或妻子中的任何一方購買并全款支付了房產,那么該房產將被視為該方的個人婚前財產,在離婚后不會被劃分。


  2、婚前由夫妻其中一方購買的房產,在婚后由夫妻共同承擔剩余房款,雖然房屋證書上只寫了其中一方的名字,但實際上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后,這個房產將進行財產分割。因為在我國,這類房屋被認定為夫妻在婚姻期間共同購買的財產之一。


  3、在結婚之前,夫妻其中一方的父母購買的房產,在我國法律上被視為父母對個人子女的贈予。因此,這個房產被認定為婚前個人財產,在離婚時不參與房產分割。但如果父母在購買后明確表示贈予夫妻雙方,那么這個房產就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后會參與房產分割。


  總之,如果婚后購房是雙方父母資助子女購房,并且房產登記只在一人名下,那么按照各自父母出資的份額來進行分割。如果夫妻共同還貸款,有約定的按照約定來處理,沒有約定的則按照各自出資的比例來進行分割。希望以上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如果還有其他問題,請點擊下方按鈕咨詢,或者咨詢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