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的質量驗收按照單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項工程和檢驗批來劃分。單位工程的劃分原則包括以下兩點:其一,建筑物或構筑物具備獨立施工條件并且能夠形成獨立的使用功能,就視為一個單位工程;其二,對于規模較大的單位工程,可以將其能夠形成獨立使用功能的一部分劃分為一個子單位工程。
一、建筑工程質量驗收應該按照單位(子單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項工程和檢驗批進行劃分。
隨著經濟的發展和施工技術的進步,自改革開放以來,涌現出許多規模較大的單體工程和具備綜合使用功能的綜合性建筑物,成千上萬平方米的建筑物隨處可見,超過十萬平方米的建筑物也不在少數。這些建筑物的施工周期一般很長,受到多種因素的影響,例如后期建設資金不足、部分暫緩建設、已建成可使用部分需投入使用以發揮投資效益等等;為了追求最大的投資效益,投資者需要在建設期間提前建成其中的一部分進行使用;而對于規模特別大的工程來說,一次性驗收也不十分方便。因此,原先的標準將整個單位工程作為一個整體進行驗收已經不再適用于當前的情況。因此本標準規定,可以將這類工程劃分為若干個子單位工程進行驗收。同時,隨著生產、工作和生活條件的要求越來越高,建筑物內部的設施也變得越來越多樣化,建筑物相同部位的設計也變得越來越多樣化,而且新型材料不斷涌現,加之施工工藝和技術的不斷發展,導致分項工程越來越多。因此,按建筑物的主要部位和專業來劃分分部工程已經不能滿足需求。因此,本標準提出在分部工程中,根據相近的工作內容和系統劃分若干子分部工程,這樣有利于正確評價建筑工程質量,并且有利于進行驗收。
二、確定單位工程的劃分應遵循以下原則:
1、滿足自主施工條件且能夠獨立運用的建筑和構筑物被視為一個完整的工程。
2、對于規模較大的建筑單位工程,可以將具備獨立使用功能的部分拆分成一個子單位工程。
單位(子單位)工程劃分的基本要求是具備獨立施工條件和能夠形成獨立使用功能。這在施工前需要由建設、監理和施工單位自行商議并確定,以便收集整理相關施工技術資料和驗收。
三、確定分部工程的劃分應遵循以下原則:
1、劃分分部工程的標準應根據專業性質和建筑部位進行確定。
2、如果分部工程相當大或比較復雜,就可以根據材料種類、施工特點、施工程序、專業系統和類型等進行劃分,劃分為多個分部工程。
在建筑工程的分部工程中,我們將原先包含強電和弱電安裝的建筑電氣安裝分成兩個獨立的分部工程,分別為建筑電氣分部和智能建筑(弱電)分部。
四、應該按照主要工種、材料、施工工藝、以及設備類別等方面來劃分分項工程。
五、分項工程可以由一個或多個檢驗批組成,根據施工和質量控制的需要,以及專業驗收的要求,可以按照樓層、施工階段、變形縫等進行劃分。
將分項工程劃分成檢驗批進行驗收,有利于及時發現和糾正施工中出現的質量問題,確保工程質量,也符合施工實際需要。多層及高層建筑工程中,主體分部的分項工程可以按樓層或施工段來劃分檢驗批;單層建筑工程的分項工程可以按照變形縫等進行劃分檢驗批。地基基礎分部工程一般劃分為一個檢驗批,而地基基礎分部工程中的分項工程則一般劃分為一個檢驗批,有地下層的基礎工程可以按不同地下層來劃分檢驗批。屋面分部工程中的分項工程,不同樓層的屋頂可以劃分為不同的檢驗批;其他分部工程中的分項工程,一般按樓面劃分檢驗批。對于工程量較少的分項工程,可以統一劃分為一個檢驗批。安裝工程一般按一個設計系統或設備組別劃分為一個檢驗批。室外工程統一劃分為一個檢驗批。散水、臺階、明溝等則包含在地面檢驗批中。
雖然土石方和基坑支護子分部工程以及混凝土工程中的模板工程不是建筑工程實體,但在建筑工程施工過程中,它們是必不可少的重要環節和條件。這些施工內容的質量不僅關系到施工的可行性和安全性,也直接關系到建筑工程的最終質量。因此將它們作為施工驗收的內容,是完全必要的。
六、根據專業類別和工程規模的不同,室外工程可以被分成許多單位工程(子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