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訴訟開庭時能否變更訴訟請求?
發布時間:
2023-05-26

  可以變更訴訟請求。原告可以在離婚案件中變更訴訟請求。只要原告在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決前可以變更訴訟請求,人民法院也應當根據案件實際情況確定舉證期限。離婚訴訟開庭時能否變更訴訟請求?

  一、離婚訴訟能否在開庭時變更訴訟請求?

  可以變更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時,原告想要變更訴訟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允許,并根據離婚案件的具體情況重新確定證明期限。原告和被告應當在證明期限內提供相應的證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四條原告可以放棄或者變更訴訟請求。被告可以承認或者反駁訴訟請求,并有權提起反訴。

  二、離婚訴訟需要多少訴訟費用?

  離婚案件的訴訟費用應當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確定。原告提起離婚訴訟時,不涉及財產分割或者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每件支付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超過20萬元的,按0.5%支付。

  離婚訴訟案件受理費由原告支付,原告不支付,不申請暫停或者免除,人民法院按照撤訴處理;原告支付后,人民法院可以開庭審理,然后承擔訴訟費用,一般由夫妻協商,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離婚案件的實際情況作出判決。

  三、離婚訴訟能否撤訴?

  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后,在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決前,請求人民法院撤回訴訟的,人民法院將根據實際情況作出決定。正常情況下,原告撤回訴訟符合法律規定,原告自愿撤回訴訟,人民法院將允許撤回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