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財產協議有什么效力?
發布時間:
2023-03-22

  婚姻財產協議對夫妻雙方都有法律約束力。根據民法典,男女雙方可以同意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獲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所有。協議應以書面形式進行。婚姻財產協議有什么效力?

  一、婚姻財產協議的作用是什么?

  1、婚姻財產協議對夫妻雙方都有法律約束力。根據民法典,男女雙方可以同意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獲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所有。協議應以書面形式進行。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獲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所有。協議應當以書面形式進行。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適用于未達成協議或者協議不明確的。

  夫婦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都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獲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妻雙方對外承擔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妻雙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二、婚姻財產協議生效的條件

  1、雙方必須具備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

  2、這意味著必須是真實的,即雙方在完全自愿的情況下簽署,而不是在一方被欺騙、被脅迫的情況下簽署;

  3、不得違反法律和“公序良俗”,這意味著約定的內容必須合法,不得規避法律或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的利益,也不得約定處理其他家庭成員或第三人財產的所有權;(比如生男孩不能約定支付生活費,生女孩離婚等。);

  4、婚姻關系合法有效,如果婚姻無效,婚姻可以撤銷,則不適用本協議;

  5、本協議必須以書面形式進行公證,但公證后的協議具有更強的法律效力。通常我們建議當事人在簽訂本協議時進行公證,這樣內容和當事人意思表達的真實性就不會產生新的爭議,導致協議無效。

  綜上所述,婚姻財產協議必須同時滿足以上五個條件,才能具有法律效力。如果需要簽訂婚姻財產協議,可以看看整理的內容,看看你的婚姻財產協議是否有效。希望以上內容對你有所幫助。如果您有其他問題,可以咨詢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