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做生意欠債需要妻子還嗎
發布時間:
2023-02-23

  這取決于貸款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產經營。共同生產經營的債務需要根據夫妻雙方是否存在和共同經營的身份來確定。貸款的實際用途。不知道一方是否從中受益等因素綜合考慮。如果符合上述情況,屬于夫妻共同生產經營產生的共同債務。夫妻雙方需要共同償還。相反,屬于一方的個人債務,所以妻子不需要償還。丈夫做生意欠債需要妻子還嗎?

  一、丈夫做生意欠債需要妻子還嗎?

  丈夫為商業借款,妻子是否要償還,取決于借款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產經營。共同生產經營的債務需要根據夫妻雙方是否存在,共同經營的身份來確定。貸款的實際用途。不知道一方是否受益等因素綜合考慮。如果符合上述情況,屬于夫妻共同生產經營產生的共同債務。夫妻雙方需要共同償還。相反,如果屬于一方的個人債務,妻子不需要償還。

  原則上,無論是約定共同財產制度還是法定共同財產制度,為夫妻共同生活所欠的債務,無論是否為夫妻共同所為,其他方是否認可,都應推定為共同債務。對于非共同生活所欠的債務,雙方應提前承認或事后承認,并共同償還。夫妻共同債務對應夫妻共同財產,應當以其共同財產承擔債務,夫妻共同承擔債務,不分份額。

  一般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情況有三種:

  一是夫妻“共債共簽”,或一方事后追認;

  第二,夫妻一方在婚姻中以個人名義承擔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債務;

  第三,夫妻一方在婚姻中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債務,但債權人可以證明債務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的,也可以根據夫妻雙方的共同意思表達。

  二、夫妻一方欠債,如何認定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求?

  家庭日常代理是指家庭日常生活的需要,判斷標準往往需要結合債務金額、借款次數、債務用途、家庭收入狀況、消費水平等。

  通常從以下幾個方面綜合考慮,在審判實踐中,認定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

  1、債務金額明顯超過債務人的日常消費水平;

  2、在夫妻感情不和分離期間或離婚訴訟中發生債務;

  3、債權人知道債務人從事吸毒、賭博等違法活動仍然出借;

  4、債權人知道債務人已經無力償還大額債務,仍然繼續出借。

  因此,對舉證責任有明確的要求。

  在實踐中,一些夫婦希望通過書面協議來規避“債務”的風險。這種方法是可行的,但這種協議屬于你的內部協議,對債權人沒有約束力。除非債權人同意由男方單獨清償,否則仍然可以要求女方承擔清償責任。當然,妻子在履行清償責任后,有權根據書面協議向丈夫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