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合同當事人對他人造成人身傷害的,可能需要承擔的賠償責任是向受害人支付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作為治療和康復費用的合理費用,需要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哪些項目需要賠償。運輸合同人身傷害的賠償責任是什么?
一、運輸合同人身損害的賠償責任是什么?
1、運輸合同當事人對他人造成人身傷害的,可能需要承擔的賠償責任是向受害人支付醫療費用。
《民法典》第一百一百七十九條
侵犯他人造成人身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設備費和殘疾賠償;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2、承運人在運輸合同中受傷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員工在就業活動中造成損害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員工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損害的,應當與用人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用人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用人單位追償。雇員在就業活動中遭受人身傷害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雇傭關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員工人身傷害的,賠償權人可以要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
二、運輸合同是否屬于承包合同?
1、運輸合同不屬于承包合同。
運輸合同是承運人將旅客或貨物從起運地點運輸到約定地點,旅客、托運人或收貨人支付票款或運輸費用的合同。承包合同是承包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2、承包合同是指承包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合同包括加工、定制、維修、復制、測試、檢驗等工作。承包合同是指承包人按照定制人的要求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定制人支付的合同一般包括標的、數量、質量、報酬、承包方式、材料提供、履行期限、驗收標準和方法。
任何人在造成他人人身傷害后,都可能需要承擔支付人身傷害賠償金的義務。至于是否需要承擔賠償責任,需要賠償哪些項目,需要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如果受害者有資格獲得賠償,但對方沒有支付賠償金,他可以選擇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