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驗收需提供以下資料:工程概況表;工程竣工總結;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控制數據驗證記錄;單位(子單位)工程安全功能檢驗數據驗證及主要功能抽查記錄;竣工圖等。工程竣工驗收需要提供哪些資料?
一.工程竣工驗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工程竣工驗收需提供以下材料:工程概況表;工程竣工總結;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控制數據驗證記錄);單位(子單位)工程安全功能檢驗數據驗證及主要功能抽查記錄;竣工圖等。
2.法律依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第十六條建設單位收到建設工程竣工報告后,應當組織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應具備以下條件:
(1)完成施工工程設計及合同約定的內容;
(2)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施工構件及設備進場試驗報告;
(4)有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保修書。
施工工程經驗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第十七條建設單位應當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檔案管理的規定,及時收集.整理建設項目各環節文件,建立.完善建設項目檔案,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后,及時將建設項目檔案移交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
二.工程竣工驗收應具備哪些條件?
1.完成施工工程設計及合同規定的內容。
2.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施工構件及設備進場報告。
3.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
4.有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
5.施工單位按合同支付工程款,并有工程款支付證明。
6.有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保修書。
7.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或者允許使用的文件
綜上所述,工程竣工后,將依法驗收,但驗收前也需要準備相關證明材料,驗收不僅從房屋質量審查,還從水電.并進行設計檢查,確保項目與雙方約定正確,以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我希望以上內容能對你有所幫助。如果您有其他問題,請點擊下面的按鈕或咨詢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