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破產總經理要承擔責任嗎?
1.不需要。公司為企業法人,擁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債務負責。因此,公司破產,公司以破產財產償還債務.總經理不需要承擔責任。
2.法律依據:根據《公司法》第三條的規定,公司為企業法人,擁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債務負責。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對公司承擔認購出資額的責任;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對公司承擔認購股份的責任。
二.破產清算債權人怎么辦?
具體辦法是企業法人符合破產條件,向法院申請破產后,債權人應當向管理人申請債權,由破產財產償還;破產人無財產分配的,人民法院裁定終止破產程序,剩余債務不予償還。
破產財產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同債務后,按下列順序清償:
1.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工資.傷殘補助.養老費,應當轉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法律.行政法規應當向職工支付賠償金;
2.破產人欠繳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欠繳的稅款除前項規定外;
3.普通破產債權。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比例分配。破產企業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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