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重組收入是否繳納增值稅?
發布時間:
2022-11-06

  在當今社會,債務重組是企業之間處理債務的一種常見方式,法律對此也有具體規定。那么,債務重組收入是否繳納增值稅呢?


  一、債務重組收入是否繳納增值稅


  在資產重組過程中,納稅人通過合并、分立、出售、置換等方式,將全部或部分實物資產及相關債權、負債和勞動力轉讓給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屬于增值稅范圍,涉及的貨物轉讓不征收增值稅。


  公司取得的債務重組收入,應當計入去年的應納稅所得額,繳納企業所得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財產轉讓企業所得稅處理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19號),企業取得財產(包括各類資產、股權、債權等)轉讓收入、債務重組收入、捐贈收入、應付款收入等,無論是以貨幣形式還是非貨幣形式,除另有規定外,應一次性計入確認收入年度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二、企業債務重組收益應歸哪里


  《企業會計準則第12號——債務重組》正式實施。根據本準則的規定,債務人不得將債務償還代價低于重組債務賬面價值的差額作為債務重組收入計入當期損益,而應確認為資本公積。債務重組業務的會計處理可以防止企業利用債務重組來粉飾業績,反映會計的穩定性原則。


  債務重組收益本質上屬于交換資產產生的收益。債務是債務人為取得資產或者接受勞務而承擔的債務,未來需要用資產或者勞務償還的債務。債務的償還必須通過交付資產或者提供勞務來完成。正常情況下,債務人有義務無條件償還到期債務。債務重組雖然不屬于正常債務償還,但無論采用何種債務重組方式,債務人最終都必須交付資產或者提供勞務償還債務。債務重組收益是由債務人償還債務的代價低于償還債務的賬面價值而產生的,本質上屬于交換資產所產生的收益。


  債務重組收入屬于非經營性收入債務重組業務,不是企業的經營業務,而是偶然的經濟業務。因此,債務重組收入不是企業的經營收入,只能屬于非經營收入。會計處理應列為營業外收入。


  債務重組收入屬于企業的應稅收入。債務重組收入屬于交換資產所產生的收入。根據稅法,必須計入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并繳納企業所得稅。因此,債務重組收入屬于債務人取得的應稅收入,應當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


  第十四條債權人應當在附注中披露與債務重組有關的下列信息:


  (1)債權賬面價值和債務重組相關損益按債務重組方式分組披露。


  (2)債務重組導致的股權投資增加,以及投資占股權總額的比例。


  第十五條債務人應當在附注中披露與債務重組有關的下列信息:


  (1)債務賬面價值和債務重組相關損益按債務重組方式分組披露。


  (2)債務重組導致股本等所有者權益增加。


  以上就是對“債務重組收入是否繳納增值稅”通過回答,我們可以了解到企業債務重組收入,無論是以貨幣形式還是非貨幣形式,除另有規定外,都應一次性計入確認收入的年度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如果您想了解其他法律知識,并提供專業的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再次進行法律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