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法院同意采取財產保全措施的,可以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查封被告的財產。但是,在貸款合同糾紛案件中申請財產保全也是有條件限制的,必須有證據證明情況緊急,不采取保全措施可能對原告造成不可彌補的損害。
一.貸款合同糾紛對方有房產可以申請財產保全嗎?
可以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以達到查封財產的目的。申請財產保全的前提是當事人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對當事人造成其他損害。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三條
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對方的申請,裁定因當事人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難以執行判決或者對當事人造成其他損害的,保全其財產.責令其作出某些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某些行為;當事人未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必要時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必須在48小時內作出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實施。
二.申請財產保全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1.財產保全申請書。
2.當事人主體資格的證明材料。
3.訴前財產保全擔保書及擔保財產權利憑證原件。
4.申請財產保全的具體線索。
5.雙方糾紛的證明材料和其他相關證據材料。
三.申請強制執行合同糾紛的條件是什么?
1.申請執行的法律文件已生效;
2.申請人是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權利人或者其繼承人.權利人;
3.申請執行人應當在法律文效后兩年內提出申請;
4.申請執行的法律文件有支付內容,執行對象和被執行人明確。
四.合同糾紛結案后,法院強制執行哪些措施?
1.查詢.凍結.轉移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
4.搜查被申請執行人隱藏的財產。
5.其他強制執行方式。
無論是貸款合同糾紛還是其他合同糾紛,法院都不會主動查封當事人的財產。起訴時未申請財產保全的,被告勝訴后不執行法院生效的判決,原告可以憑生效的判決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法院可以查封或者凍結當事人的個人合法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