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決生效后能否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發布時間:
2023-04-22

  勞動者為用人單位工作時,不可避免地會遇到工作不順利和挫折,導致勞動爭議的發生。解決勞動爭議,需要到勞動仲裁部門進行仲裁,仲裁后按結果執行。勞動仲裁裁決生效后能否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一、勞動仲裁裁決書生效后否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根據我國法律的有關規定,勞動仲裁生效后,被執行人不執行勞動仲裁決定的,受害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勞動仲裁裁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五十一條當事人對具有法律效力的調解書.裁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履行。一方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理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六條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當事人必須履行裁定。一方拒絕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法官移送執行人執行。當事人必須履行調解書和人民法院應當執行的其他法律文件。一方拒絕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二、申請強制執行應提供哪些材料?


  申請強制執行申請的材料有:


  1.強制執行申請書。申請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強制執行申請書應當加蓋公章;申請人為自然人的,應當在強制執行申請書上簽字或者蓋章。強制執行申請書不得用圓珠筆書寫或者復印件。


  2.委托申請強制執行的,應當提供委托代理材料。申請人申請執行非法院法律文件的,還應當提供被申請人的主要資格證明材料。


  3.具有強制執行內容的有效法律文書原件一份和復印件兩份。法院出具的有效法律文書,應當加蓋承辦法官法律文書有效印章,經兩級法院審理的,一份.二審法院應當提供法律文件;仲裁機關出具的有效法律文件應當附有仲裁機關生效的法律文件或者雙方簽署的送達收據原件;行政機關出具的有效行政法律文件應當附有當事人簽署的送達收據和證據材料原件。


  4.被申請人財產線索清單。對被申請人財產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提交民事裁定復印件一份。


  以上知識是對相關法律問題的回答。根據我國法律的有關規定,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仲裁內容,以保護其合法權益。如需法律幫助,歡迎讀者進行法律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