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是否可以將合同權利轉讓給他人?
發布時間:
2022-08-23

  債權人可以將合同的權利轉讓給他人,但需要通知債務人。法律規定,債權人可以將債權的全部和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是,如果法律和法律禁止轉讓.根據當事人的約定,不得轉讓的,不得轉讓。此外,如果債權轉讓未通知債務人,則該轉讓對債務人無效。以下是債權人是否可以將合同權利轉讓給他人的詳細解答。


  一、債權人能否將合同權利轉讓給他人?


  1.債權人可以將合同權利轉讓給他人,但需要通知債務人。法律規定,如果法律法規嚴格禁止轉讓,債權人可以將債權的全部和部分轉讓給第三人.根據當事人約定不能轉讓的,不能轉讓。此外,如果債權轉讓未通知債務人,則該轉讓對債務人無效。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條


  除下列情形之一外,債權人可以將債權的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人:


  (一)根據債權性質不得轉讓;


  (二)不得按當事人約定轉讓;


  (三)依法不得轉讓。


  當事人約定非貨幣性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與善意第三人對抗。如果雙方同意不轉讓貨幣債權,則不得與第三方對抗。


  二、債務人在合同權利轉讓中擁有哪些權利


  辯護權。當債務人收到債權轉讓通知時,債務人可以向受讓人主張對轉讓人的抗辯。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主要包括以下情形:雖然雙方簽訂了合同,但債權并未實際發生;債務人已履行債務,債權行業已被消滅;債權人在訂立或履行合同時有過錯。因此,債務人不能按照原合同履行支付義務;債務人遭受不可抗力;合同可以撤銷,債務人有權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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