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因航空運輸和聯合運輸合同發生爭議向人民法院起訴的,由運輸起點起訴.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如何管轄航空運輸與聯合運輸合同糾紛?
一、如何管轄航空運輸與聯合運輸合同糾紛
1.因航空運輸和聯合運輸合同發生糾紛向人民法院起訴的,由運輸起發地起訴.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三十一條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損害事故要求損害賠償的訴訟,由碰撞發生地點提起的訴訟.碰撞船先到達地點.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的加害船舶。
二、航空快遞運輸合同的法律特征
從法律特點來看,航空快遞運輸合同有以下幾點:
首先,航空快遞運輸合同的目標是使用民用航空器運輸快遞,因此航空快遞運輸合同本質上屬于提供勞務的合同。
第二是航空快遞運輸合同為雙務.有償合同。合同雙方相互承擔義務,其義務相應,體現了其雙重服務。同時,發件人需要為其獲得的運輸服務支付報酬,這性。
第三,航空快遞運輸合同包含大量具有標準合同性質的格式條款。一方面,航空快遞運輸合同的條款基本上是由快遞企業提前制定的.另一方面,國家應該審查這些條款,不僅要保護航空運輸企業作為承運人的利益,還要保護托運人的利益,這反映了國家對航空運輸合同的監督.控制。
第四,航空快遞運輸合同中的收件人往往是發件人以外的第三人,也就是說,此時的航空貨物運輸合同是一種涉及第三人的合同。
第五,航空快遞運輸合同具有很強的時效性。
第六,航空快遞運輸合同具有體現國際慣例的特點。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因航空運輸和聯合運輸合同發生爭議向人民法院起訴的,由運輸起點起訴.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希望以上內容能對你有所幫助。如有其他問題,可點擊下面的按鈕咨詢或咨詢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