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認合同無效不適用訴訟時效的原因是什么?
發布時間:
2022-07-27

  確認合同無效的訴訟時效沒有限制。訴訟時效僅限于請求權。請求權是權利的實現,需要相對人為的行為。否則,該權利將無法實現,合同的請求將無效。無論司法機關根據職權確認無效還是當事人請求無效,都不符合請求權的基本特征。


  一、確認合同無效不適用訴訟時效的原因是什么?


  民事確認合同無效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原因是,確認合同無效的訴訟應屬于確認訴訟,而不屬于訴訟時效的對象范圍。此外,無效合同的確認是一種事實確認。合同當事人或法院可以隨時提出合同無效的法律性質。


  二、確認合同無效不適用訴訟時效的原因是什么?


  (1)確認合同無效的訴訟應為確認訴訟,而不是訴訟時效的對象范圍。雖然民法典規定訴訟時效的對象是民事權利,但這并不意味著所有權利都受到訴訟時效的限制。


  民法傳統理論將民事權利按其作用分為主導權、主張權、形成權和抗辯權,訴訟時效的適用權應限于“請求權”。就控制權而言,它是權利人占有和控制自己財產的權利。無論需要多長時間,都不會損害社會秩序和財產關系的流動,因此沒有必要適用訴訟時效;就抗辯權而言,抗辯權是以請求權的存在為前提的。只要請求權存在,抗辯權就不會被消除,因此訴訟時效也不適用;就形成權而言,權利人以單方面的意思表示產生、改變或消除法律關系。權利人可以拖延權利的行使,使法律關系處于不穩定狀態。為了保持法律關系的穩定性,民法規定,形成權應適用于排除期。可以看出,訴訟時效的對象范圍應限于請求權。請求權的基本特征是權利的實現需要相對人為的行為,否則權利將無法實現。對于無效合同的確認,司法機關根據職權確認無效還是當事人的請求無效符合請求權的基本特征。因此,確認合同無效不屬于訴訟時效的對象范圍,不應受到訴訟時效的限制。


  (2)無效合同的確認是一種事實確認。合同雙方或法院可以隨時提出時間不能改變合同無效的法律性質。中國民法典規定了幾種合同無效的情況。合同通常是無效的,因為它違反了三個方面,即法律的強制性規定、社會公共利益和良好習俗。只要這三個方面不改變,合同的無效屬性就不會改變。如果合同無效,則無效合同將在一定時間后成為有效合同,這意味著法律容忍這種非法行為,非法利益將成為法律不允許的合法利益。


  (3)訴訟時效適用于無效合同的確認,不符合建立訴訟時效制度的目的。建立訴訟時效制度的目的是敦促權利人盡快行使其權利“睡在權利上的人不值得保護”。對于無效合同,由于違反了法律或公共利益,法院可以根據其動審查并確認其無效,而不是基于當事人的請求。確認合同無效是法院維護社會秩序和良好習俗的功能,也是評價和引導民事主體為民事行為的要求。因此,訴訟時效不應適用。


  最后,訴訟時效不適用于無效合同的確認,不一定影響交易安全。持有無效合同的確認應受到訴訟時效限制的學者認為,如果無效合同的確認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將消除已形成的法律關系,這將不可避免地導致已履行的合同因無效而被撤銷,使許多法律關系處于不確定狀態,影響財產流通關系的穩定,不利于交易安全。然而,中國《民法典》第157條規定了合同無效的后果。根據本條規定,合同確認無效后,合同雙方應當分別返還因合同無效而取得的財產,不能返還或者成本過高的財產當折價賠償。此外,如果合同一方已將其財產轉讓給第三方,則應根據《民法典》第311條判斷合同外的第三方在接受財產時是否善意。如果是善意,則應適用善意取得制度。由此可見,我國法律對合同確認無效后的法律后果作了明確規定。所以,確認合同無效并不一定會影響交易的安全,自然也不需要受到訴訟時效的限制。


  綜上所述,無論從什么角度來看,確認合同無效都不符合建立訴訟時效制度的目的。因此,訴訟時效不適用于民事確認合同無效,訴訟時效適用于債權請求權,包括合同、侵權債務、不當得利和非管理債務、締約過失債務等。